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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昨天,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宣布,国内首个大规模讨还流失国宝的计划当天启动。$ ?. R; t4 N# W8 k8 `/ o( d
根据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总干事王维明介绍,民间讨还是基于历史史实、坚持正义公理、充分反映公众意愿、根据国际公约的基本原则,尤其是文物“原址保护”的原则,向有关文物的收藏机构进行讨还,是非政府的、民间的行为。有系统、成规模地提出民 ' U L8 j5 y) d1 k( S0 V4 ],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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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讨还流失文物的计划,在国内这是首次。
8 \" ~) @/ j2 i# z' p “希腊讨还巴台农神庙雕刻也是首先从民间倡议的,但如果不明确提出讨还,很多流失文物就没有回来的希望。”王维明说,“专家提醒我们说要先易后难地去讨还,但我们讨还的第一件流失文物肯定是国宝级的。”9 b: N$ f$ l- @1 R' w. W7 m
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把流失文物定义为1840年鸦片战争后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100余年间,因战争、盗掘、盗凿等不道德的和非法途径而流失海外的文物。这是讨还的基本依据。由此应当讨还的流失文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战争中被抢掠的文物。如1860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时,曾掠走大量文物,其中很多文物后来被英法两国的博物馆收藏。另外一类是不可移动文物,如雕刻、壁画、建筑构件等。由于在抢掠、盗凿过程中,文物遭到破坏,并脱离了原有的环境,最终导致了文物所代表的特有的历史延续性和文化艺术完整性遭受不可挽回地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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