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大学生网 发表于 2011-4-19 09:41:57

5月1日起,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不寄罚单改发短信通知

  家有交警邮寄的罚单,估计可以收起来当藏品了,寄了10几年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以后,要变一变。杭州交警部门昨发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从5月1日起,改变原机动车非现场交通违法信函通知模式,取而代之的是更为便捷有效的手机短信息通知模式。

  罚单不送了改发短信

  被电子警察、监控系统、摄录像设备等拍下的交通违法行为如闯红灯、超速等属于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很多年了,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一般是向车主邮寄交通违法通知书。而被非现场执法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司机收到违法处理通知书后,须15天内到指定交警部门窗口接受处理。

  但是,现实中,有部分司机对违法行为的发生不知情,比如一些行驶证上登记没及时变更,导致违法通知书没收到,产生了罚单未及时处理,被交警扣留机动车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问题。

  现在,寄罚单的模式,要变了。

  从5月1日起,杭州交警部门针对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将从原有的发信函通知方式,变成以免费发送短信息的形式,向在本省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通知该车在杭州市的范围内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用户均可接收。

  车主及时变更联系方式

  发送手机短信息通知非现场执法交通违法行为,可谓与时俱进。不过,车主们也要防止手机收不到短信的情况发生。所以,眼下,赶紧核实一下自己当初登记机动车信息时,留下的联系电话是否准确无误,如果已经换了手机号码的,请到交警部门办理一下更新登记手续。

  变更方法如下:
  1、窗口办理
  车主(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到杭州市交警支队办证大厅、车管所办事窗口、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各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交管服务站、交通事故处理窗口、机动车检测站、4S店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交警支队所有对外服务窗口办理变更登记业务。

  办理所需材料包括申请表格、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在车管部门已备案的,可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出示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2、网上办理
  车主(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可进入网上车管所(杭州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www.hzcgs.gov.cn/drvpub/),通过市民邮箱等方式核实身份,进行用户注册后在网上业务办理中自主进行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

  3、电话办理
  车主(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需使用在车管部门登记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手机)拨打电话88945680,受理人员核对车主身份无误后,进行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

  4、免费回函办理
  车主(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在全市各车管服务窗口和各交管服务站领取车“驾管信息变更免费回函信封”,只需填写信封背面的登记表,无需支付邮费直接寄回车管部门,即可办理机动车联系方式变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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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天 发表于 2011-4-19 15:01:59

看来是低碳了

夜メ白 发表于 2011-4-19 23:10:47

抽屉里还有一张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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