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掉市民卡余额为何少了11% 解释:因平时已享折扣
今年63岁的市民杨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让他颇为恼火的事情:他在退市民卡时被扣去电子钱包余额11%的费用。这其中,1%是手续费,另外扣除的10%,杨先生从工作人员那里一直得不到合理的解释。记者在杭州市市民卡网站上找到了《杭州公交射频式IC卡乘车卡申领及使用须知》,其中在退卡的细节中也明确写着“普通卡(D卡)、T卡退卡时,退还卡内余额的90%,并收取卡内余额1%的手续费”的款项。但具体是根据哪个条款规定的,这里只是在开头写着“根据有关部门”。
记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关于“对11%”有疑问的人不在少数。记者致电公交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扣款11%的规定是大约在十年前就如此,当时电子钱包或者普通市民卡充值的时候是充100元送10元,后来才改为刷卡打折的。
至于出租自行车的200元押金为何也要扣掉11%?公交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如果办的是Z卡的话可以全额退款;而如果是普通卡的话,由于一开始出台普通卡的时候还没有出租自行车的业务,因此只能按照以前制定的标准扣除卡内余额总数的11%。
同时,公交公司告诉记者,由于相关规定的修改需要经过很多部门,目前还未考虑。
记者咨询了浙江省律师协会金融保险业务委员会委员、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来晓明,他表示:由于市民卡(城市通)钱包等同于公交T卡,市民可优惠乘车,那么城市通钱包具体应用办法应由市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不能由杭州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单方制定,或者以原来的公交IC卡使用办法来代替。所以公交公司在退市民卡时收取费用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予以制止并纠正。 一点优惠就要算的这么清楚 一点优惠就要算的这么清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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