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大学生网 发表于 2009-7-13 21:22:45

邮政速递代收货款业务出新规 可先开箱验货再付钱

<p>  继“好易购”购物频道正式启动电视购物先行赔付质保金之后(上个月,杭州市工商局在好易购先行试点,正式启动先行赔付质保金。如果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在认定商家责任前提下,商家会先行给予赔付,不用通过内部退赔款流程机制。),昨天,邮政管理部门出台的一个新规又给电视购物加了一道紧箍咒——邮政速递代收货款业务可让收件人先开箱验货再付钱,这对电视购物消费者来说多了一层安全保障。</p><br />



<p> <strong> 居高不下的电视购物投诉率</strong></p><br />



<p>  中国邮政“代收货款业务”是为各类邮购、电子商务、电视直销等企业提供快速传递实物、代收货款并代为统一结算的一种特殊业务。这项开展了10年之久的业务明确规定,消费者通过电视购物等途径订购的商品,在接收时必须先付款。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中了这个漏洞,打着“电视购物”的幌子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付款之后一旦发现产品有问题,再要索赔就难了。</p><br />



<p>  记者从省、市消保委了解到,电视购物投诉率这些年来居高不下。</p><br />



<p>  消费者余先生通过电视购物买了一款诺基亚N95手机,速递员说要求先付款再看货。余先生把1680元的手机款付清后看了看货,心都凉了,里头不过是一个不值钱的冒牌机。</p><br />



<p>  如果可以让消费者先验货再付款的话,类似的投诉就会减少。</p><br />



<p>  <strong>消费者可以先开箱验货再付钱</strong></p><br />



<p>  这个局面,从7月15日起有望改变。</p><br />



<p>  “电视购物是一个新生事物,有很多东西需要完善。”昨天,省邮政速递局市场部的缪建洪表示,邮政速递作为电视购物的物流服务单位,将在今年7月15日起实施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一个新规定——消费者如果购买了电视购物产品,邮政部门把代收货款的特快邮件送来时,可以先打开,确认货物后,再付钱。如果发现不是自己所要的,或者是跟原先电视上看到的不一样,都可以选择退货。”但验货仅为查看和清点内件的外观和数量,不能试用或者进行产品功能型测试。</p><br />



<p>  缪建洪透露,其实浙江省已在两年前就开展了电视购物先开箱验货再付款的试点,由于是在省内开展的,消费者如果收到省外电视购物单位寄来的货,就不能这样操作。7月15日起,这个规定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实施。</p><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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