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mqad
发表于 2006-12-27 15:41:00
毕业生该明白的三险一金
<p><font color="#000000" size="4"><strong>三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br/>一金即:住房公积金(购房按揭时所用) <br/><br/>假设你的社会保险基数为2000(此基数以你们公司为准,你可以问一下你们公司的人事部门,而交费比例都是统一的),现以北京地区缴费比例为例 <br/><br/>1、养老保险 <br/><br/>个人缴纳比例8%,公司交纳比例20%,其中个人账户每月存储额=(8%+3%)*2000=220元 <br/>公司交纳的其余17%作为社会统筹基金,在你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之前,可暂时理解为统筹基金都发给了目前的老人。 <br/><br/>领取养老金条件: <br/><br/>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 <br/><br/>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 <br/><br/>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 <br/><br/>特别注意:“累计”,如果中途你到过的公司不给你缴纳,你的保险就要断了,那么你以前交过的就不算了,要重新交纳至累计15年方可取用。如果你有一天辞职不干了,你也要争取到当地人才中心自己缴纳,以保证累计15年。 <br/><br/>养老金的领取数量 <br/><br/>我想这个也是你最关心的,举个例子。 <br/><br/>某男性员工目前25岁,2000年参加社会保险,其领取退休金的年龄为60岁。 <br/>假设2035年该员工累计缴纳社保35年,且缴费基数为2000元;期间公司共缴费168000元,个人缴费共67200元;个人账户中金额92400元。 <br/>2004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1022元;假设2030年全国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 <br/><br/>该员工月退休金为①+②=1770元 <br/><br/>①基础养老金:5000元×20%=1000元 <br/>②个人账户养老金:924000÷120=770元 <br/><br/>此例子适用于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人。你可以参照此例大致计算一下自己的数量 <br/><br/>2、医疗保险 <br/><br/>个人部分:2%+3元;公司部分:10% <br/><br/>其中个人账户(也就你的医疗存折)每月:(2%+0.8%)*2000=56元 <br/><br/>其余部分都是统筹基金,交给社会,由国家统一分配 <br/><br/>享受医疗保险保准: <br/><br/>在外省市发生的医疗费不能享受医疗保险。 <br/><br/>2001年4月1日前参加工作,2001年3月31日后退休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年限必须男满25年 ,女满20年(含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及2001年4月1日前实际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职工缴费年限不足以上规定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7%不足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后,自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br/><br/>2001年3月31日后参保人员,按实际缴费计算年限。退休时不足规定年限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但不享受基本医疗待遇。 <br/><br/>3、失业保险 <br/><br/>个人缴纳部分 0.5%;公司交纳部分 1.5% <br/><br/>无论是个人部分还是公司部分,都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交给国家 <br/><br/>特别注意,农民工不缴纳失业保险 <br/><br/>失业保险的领取:这个你应该比较关心,但是看了介绍,估计你的心都...... <br/><br/>连续交费1年以上不满2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br/><br/>连续交费2年以上不满3年,领取6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br/><br/>连续交费3年以上不满4年,领取9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br/><br/>连续交费4年以上不满5年,领取12个月的失业救济金 <br/><br/>连续交费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救济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br/><br/>失业人员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交费时间重新计算! <br/><br/>特别注明:救济金就目前来说非常少,每月也就几百块钱,根据上面的年限,最长也就能领24个月的,还得保证你缴纳失业保险年限为5年以上。还不够你申请失业救济等一系列的手续费用呢!,所以尽量不要失业。 <br/><br/>请看下面: <br/><br/>失业保险发放数量 <br/><br/>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382元; <br/><br/>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09元; <br/><br/>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36元; <br/><br/>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63元; <br/><br/>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491元。</strong></font></p><p><font color="#000000" size="4"><strong>国家规定的是三金一险,个别地区已经采用五险一金。社会保险一般有: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再加一个公积金,统称“5险1金”。也有只提供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的,加公积金,称为5金的。 <br/>各地的险种都不一样,每种险的缴费比例也不一样,请查询当地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 <br/>举个例子来说一下三金一险的意义。 <br/>如,你的工资是1000元。 <br/>当地所采用的是五金一险制,那么需要另外交纳工资的54%作为五金一险。其中个人交纳12%左右,企业交纳42%左右。这部分钱名义上是在你的名下。但不能做为每个月的现金发放。此时1000元,你拿到手的钱是880元。所扣除的120元及公司交纳的420元共540元钱,存进你的五险一金户头。三金一险同理,只是比五险一金少了2部分,大约少11%。这些钱将来均可以使用。如果仅仅是1000元的工资,而没有三金一险。你可以看出,你实际少了多少薪资了。</strong></font></p>
fimqad
发表于 2006-12-27 15:57:00
<p><strong><font size="5">什么是五险一金,详细介绍</font></strong></p><p><strong>刚领到第一个月的工资,什么是五险一金,要交多少,能有多少收益都还不清楚,今天总算查到了,记下来方便和我一样马虎的人查阅。 <br/>“五险一金”讲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strong></p><p><br/><strong>“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strong></p><p><br/><strong>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strong></p><p><strong>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strong></p><p><br/><strong>“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strong></p><p><br/><strong>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strong></p><p><strong>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strong></p><p><br/><strong>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strong></p><p><br/><strong>(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strong></p><p><br/><strong>(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br/>(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br/>(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br/><br/>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strong></p><p><br/><strong>四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strong></p><p><br/><strong>关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才可以领取,是由设保登记部门来发放,比如“养老保险,要达到法定的年龄才可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也是要具备条件,比如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证明,同时又办了求职证,就是指你失业以后还必须有求职的意愿,这样的条件才可以领取。如果失业之后你不想工作,那么就不能给你发保险金。另外,养老金和失业金是不能同时享受的。</strong></p><p><br/><font color="#ff0000"><strong>·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strong></font></p><p><br/><strong>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strong></p><p><br/><strong>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strong></p><p><br/><strong>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strong></p><p><br/><strong>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底前缴费年限×1.4%。</strong></p><p><br/><strong>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strong></p><p><br/><strong>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不计算)</strong></p><p><br/><strong>举例来说吧:</strong></p><p><br/><strong>如果你2020年退休,正常你的基础养老金是2019年的社会平均工资×20%,但是如果你在退休之前养老保险中断了30个月,就是中断了2.5年,按2年算,你的基础养老金就是2017年社会平均工资×20%</strong></p><p><br/><font color="#0000ff"><strong>医疗保险的享受待遇</strong></font></p><p><br/><strong>1、门、急诊医疗费用</strong></p><p><br/><strong>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strong></p><p><br/><strong>2、结算比例: </strong></p><p><br/><strong>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strong></p><p><br/><strong>3、 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strong></p><p><br/><strong>4、 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strong></p><p><br/><strong>5、住院医疗</strong></p><p><br/><strong>●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strong></p><p><br/><strong>●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strong></p><p><br/><strong>● 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患有精神病需常年住院的患者其发生的医疗费用每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strong></p><p><br/><strong>●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strong></p><p><br/><strong>● 参保人员出院或阶段治疗结束时,需由派遣人员个人先与医院结清应由派遣人员个人自费和自付的费用,应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医院向医保中心申报审核、结算; </strong></p><p><br/><strong>● 参保人员住院治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的结算,设定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起付线和最高支付额;</strong></p><p><br/><strong>● 起付线第一次住院为1300元,以后住院为65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元;超过最高支付上限的(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派遣人员个人负担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派遣人员个人负担30%。在一个年度内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费用的结算标准,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strong></p><p><br/><strong>(各项比例有调整时,按新的标准执行)</strong></p><p><br/><font color="#ff6600"><strong>注意啊:非因公交通事故,医保是免责的!</strong></font></p><p><br/><strong>失业保险享受待遇失业保险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档案退回街道后。可以在街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strong></p><p><br/><strong>1.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它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执行;</strong></p><p><br/><strong>2.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根据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执行;</strong></p><p><br/><strong>3.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按有关规定执行。<br/><br/><br/>工伤保险享受待遇</strong></p><p><br/><strong>在合同期内不幸发生意外,需向企业索取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尽快(最好在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并需提供下列材料:</strong></p><p><br/><strong>1、初次治疗诊断书或住院病历;</strong></p><p><br/><strong>2、 职业病诊断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strong></p><p><br/><strong>3、 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大队的事故裁决书或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证明;</strong></p><p><br/><strong>4、 身份证复印件;</strong></p><p><br/><strong>5、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strong></p><p><br/><strong>生育保险享受待遇</strong></p><p><br/><strong>可以报销与生育有关费用 </strong></p><p><br/><strong>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与生育有关的费用。 </strong></p><p><br/><strong>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strong></p><p><br/><strong>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 </strong></p><p><br/><strong>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strong></p><p><br/><strong>现在要求,医保缴够20年,养老交够15年才有资格领养老金和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strong></p><p><br/><strong>然后还有一点在网上查不出来的东西 </strong></p><p><br/><font color="#339966"><strong>首先 如果去非户口所在地工作 比如原户口在北京 而去深圳工作 无论户口是否转过去深圳 万一将来不在深圳工作了 那么在深圳交的五险一金 能否转出来 就很成问题 因为现在全国五险一金这个东西没有联网 只有北京市内的联网了 就是说 如果你本来在北京的一家单位工作 几年后跳到另外的一个北京单位工作 这样五险一金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从其他省市跳的话 转的时候会很麻烦 能不能转还成问题</strong></font></p><p><br/><strong>关于前面提到的五险中的三险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 意思是这样 比如对于养老保险 比如你的工资是2000 那么你个人要交纳8% 单位给交纳15%(以上数据都是假设), 这些钱都存到你的一个帐户里 等到你满足了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时候 才可以支取(具体条件见前面) 然后考虑到上面一段写的内容 万一要是转不了的话 那么你的钱就白交了 还取不出来 所有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部分都是这样的 住房公积金也是这样 比如按照工资乘以比例 假如你每个月要交500 单位给你交1000 如果你跳槽了 这些钱又不能转 那么你每个月500就白交了 也不能取出来——因为你不符合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只有到买房子的时候才能取出来那么有人可能会问了 那我如果不打算在刚开始工作的城市发展一辈子 为了防止将来转不出来五险一金 我能不能不交纳?答案是不能 至少三险那部分是国家强制必须上的 所以比较无奈</strong></p><p><br/><strong>另外关于五险一金上缴的基数 就是拿你哪部分工资乘以那个百分比的问题 是这样的 <br/><br/>首先来看一下工资的构成 基本工资+各项福利+奖金 </strong></p><p><strong>很多企业 都是只按照基本工资上五险一金的 因为如果按照三部分来算的话 你个人上的多一些 但是单位给你上的更多(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五险一金 都是个人交小头 单位交大头) 所以很多企业为了给自己省钱 基数都是能少则少另外对于福利部分 有很大猫腻 这个大家将来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问!</strong></p><p><br/><strong>前面说过 住房公积金也是企业和个人共同交纳的 但是企业给你交的那部分 早晚也是你的(只要你将来买房的话 是可以一次性取出来的) 比如说 你每个月按照比例交500 单位可能给你贴1000 虽然在你买房子之前 这1500是取不出来的 但理论上说那1000也是给你的 那么有的企业就会把那1000算做给你的福利 其实不应该算的 !!!! 因为1000是虚的 是你在不买房子的时候 就取不出来的 所以大家在签的时候 要问清楚这福利里面有没有包括住房公积金 小心啊小心!</strong></p><p><strong>,....</strong></p>
zhoulongwu
发表于 2006-12-28 16:12:00
<p>唉做人就这样唉唉</p>
gdwt
发表于 2006-12-30 13:08:00
<p>哇。。长见识了</p>
梧二
发表于 2006-12-30 19:59:00
我都不清楚的,不知单位给我交多少,工资打到卡里我也不知道,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人家都说可别白忙了
fimqad
发表于 2006-12-30 21:33:00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梧二</i>在2006-12-30 19:59:00的发言:</b><br/>我都不清楚的,不知单位给我交多少,工资打到卡里我也不知道,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人家都说可别白忙了</div><p>这个你是刚毕业的吧! 签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小心的... </p><p>特别是这些即使不签,你也要知道为什么不签... </p><p>一定要把握住的...</p>
纪龙
发表于 2007-1-1 11:11:00
<p>什么东西啊</p>
deathnote
发表于 2007-1-1 22:10:00
哈哈,其实搞这些东西出来就是为了合理避税罢了
kekexili
发表于 2007-1-2 17:28:00
好帖子,大家一起学习了。这方面的确有点模糊哈。。
zhejiangshaoxin
发表于 2007-1-3 08:59:00
很好啊,我支持啊
煎饼
发表于 2007-1-3 23:25:00
国企一般比较正规
racky2001
发表于 2007-1-9 16:29:00
<p>差不多,我一个月也要扣个几百快的</p>
蓝天白银
发表于 2007-1-10 20:59:00
<p>长见识了</p>
风一样的男子
发表于 2007-1-14 01:20:00
<p>哎 可惜连实习期都还没结束 郁闷啊</p>
cts_school
发表于 2007-1-17 15:01:00
<p>支持~</p>
l1986w
发表于 2007-1-21 15:56:00
终于知道了.谢谢
鸿飞
发表于 2007-1-22 00:32:00
冰合果果
发表于 2007-1-25 15:09:00
<p>内容不错,不过有点不懂啊</p>
脱壳的灵魂
发表于 2007-1-25 15:58:00
应该知道这些,静不下心来看.
hanjiangxue9
发表于 2007-1-26 01:46:00
<p>别为自己找退路,要学会创业.</p>